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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过河绿水青山 (81)

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及服务项目

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及服务项目是:

 (一)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。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。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开展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,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。
2020年7月3日义务植树  (141)

(二)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。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、病虫害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,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工作,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
2020年7月3日义务植树  (92)

(三)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。组织实施荒(石)漠化治理、退耕(牧)还林还草、陡坡地治理、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负责林草局灾害恢复重建工作。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。


防火办 (5)

(四)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。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,经批准后监督执行;拟订林地、草地、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;监督管理林地、草地、湿地的开发利用;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;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、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,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,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,提出新建、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;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,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;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、指导、管理和监督;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,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。

(五)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。拟订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、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、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,指导农村林地、草原承包经营工作,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。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,组织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。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、植物新品种保护。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。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


防火办 (11)

(六)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,审批、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。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。


2020年科技下乡 (144)

2020年科技下乡 (249)

2020年科技下乡 (439)

(七)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、宣传工作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,承担湿地、荒漠化防治、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。

(八)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、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
2020年义务植树 (155)

2020年义务植树 (相机3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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